近年来,湖北省咸宁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统筹运用常规、专项、提级、延伸等巡察方式,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截至2019年4月底,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完成对252家单位的巡察任务,占全覆盖目标任务的40%,发现面上问题4207个,问题线索1184件;根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立案查处236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1人,巩固发展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常规巡察。把常规巡察作为推进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最直接、最重要方式,认真研究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选好配强巡察组组长,注重从各级优秀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中抽调人员到巡察组工作,强化组织保证。要求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等单位将各自监督检查工作融入常规巡察之中,加强协同配合,凝聚监督合力。深化政治巡察,把工作聚焦点、着力点统一到“两个维护”上来,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两个维护”落到实处。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完成5轮常规巡察,覆盖50家单位。通过巡察深入揭露了市直党政机关存在的“两个责任”虚化、部门利益固化、“四风”禁而不绝问题,市属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党的观念淡化、内控机制不健全、违规经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查处了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房产局局长等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央大政方针口是心非、阳奉阴违问题,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巡视巡察联动,开展专项巡察。紧跟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制定《巡察配合巡视工作意见》,组织开展专项巡察。2017年,省委巡视组进驻我市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期间,我们积极对接,安排巡察组对市县扶贫办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全部如实向省委巡视组汇报,形成强大声势。2018年,将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的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建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对6个县(市、区)的精准扶贫暨农村基层党建专项巡察,推动了易地扶贫搬迁配套不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整改落实。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对全市城乡低保、劳动就业、公安等领域的专项巡察,发现了乡镇福利院虚报冒领社会救助资金,赤壁市公职人员隐瞒身份违规申请就业担保贷款,公安系统领导干部充当赌博机背后的“保护伞”等突出问题。
直面监督难题,探索提级巡察。针对“熟人巡熟人”“说情打招呼”以及县本级巡察副县级单位、重点职能部门难度大、效果不佳问题,探索提级巡察、提级交叉巡察两种工作模式。提级巡察主要对象为农场、湿地公园等县(市、区)管理的副县级单位。此类单位由市县共管,容易形成监管盲区。我们将22家县(市、区)管理的副县级单位上提一级,纳入市委巡察范围。目前,已完成对其中9家单位的提级巡察。对提级巡察发现的农场管理体制不顺、湿地公园权责不明晰等重点难点问题,要求县(市、区)党委牵头进行整改,对重大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有效解决了难以巡深巡透问题。提级交叉巡察主要对象为县(市、区)重点职能部门及扶贫、环保、政法等重点领域。探索形成“一带一组一联六统一”的交叉巡察模式:“一带”,即由市委巡察机构一名处级干部带队;“一组”即每个县(市、区)抽调一个巡察组;“一联”,即被巡察单位所在县(市、区)安排一名巡察干部担任联络员;“六统一”,即工作统一部署、对象统一确定、人员统一培训、时限统一掌控、汇报统一听取、成果统一运用。已组织开展3轮交叉巡察,相比交叉前,巡察期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平均增长251%,发现面上问题平均增长60%,问题线索平均增长129%,提升了巡察质量。
盯住“神经末梢”,推动延伸巡察。把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作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在巡察乡镇时,统筹乡镇监督力量对所辖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目前,已对46个乡镇(街道)所辖的373个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100余个。在对温泉街道办事处肖桥村延伸巡察时,发现该村一组组长李某伙同其3名亲属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欺压群众、违规入党问题。该问题作为扫黑除恶重点问题线索,迅速得以查实,4人均被依法严惩。将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对存在基层党建工作薄弱、脱贫攻坚不力、黑恶宗族势力蔓延、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120余个村(社区)党组织,要求乡镇党委牵头进行整改,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跟踪指导和检查督导力度,坚决防止“一巡了之”。咸安区汀泗桥镇针对巡察该镇洪口村发现的村“两委”班子战斗力不强、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整改过后该村面貌焕然一新,群众的获得感大大提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