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2020年6月29日14时,学校党委第七巡察组向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刘晓昌、党委第七巡察组组长周春国及全体成员、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近三年退出管理岗位的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基层监察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教学委员会主任,支部书记、系主任,教职工代表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汪祥松书记主持。
会前,周春国向党委书记汪祥松、院长许天福反馈了巡察情况。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7日至5月26日,学校党委第七巡察组对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四个落实”,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会上,周春国对巡察情况进行反馈。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教职工的考勤工作管理不到位。三是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不到位;教师党支部建设不到位;党员发展前谈话不深入。四是制度建设不完善;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和推进工作整改不彻底。五是推进学科建设与落实发展规划不到位;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成效不够显著;推进学院文化软实力建设的力度不够。
刘晓昌对学院党委巡察整改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巡察整改实效。
汪祥松代表学院做表态发言。他表示,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既肯定了我院各项工作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我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学院党委将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以巡察整改促进使命担当,全面彻底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